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具备博士学位。
三、专业能力要求
熟练掌握会计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技能。 熟悉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能力。 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
四、培训要求
参加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 参加由财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参加由财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会计人员在线学习,并取得规定学时。
五、考核与评定
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职称考试。 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和业绩报告,由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评定。 参加由财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考核。
六、其他要求
遵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遵守会计职称评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办理中级会计职称需要满足上述条件,方可申请参加会计职称考试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