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税法契税对房子并没有什么影响,新契税法执行后,税率并没有什么变化。
1、法律规定征收率并没有更改:契税征收率为3%至5%,这一条也算得上本次明确提出的特点之一,实际上这一条要求相比于以前并没有很大的变化,并且国家税局有相应的政策优惠,对个人选购家中唯一住房,按1%、1.5% 的征收率征缴契税;对个人选购家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征收率征缴契税,政策优惠并没有撤销;
2、缴税范畴稍有调节:《契税法》要求的缴税范畴稍有调节,最主要的是将“团体营业性土地转让”列入缴税范畴;
3、申报缴税更为便捷:契约税法把申报期限与纳税期限合二为一,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土地资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前,可以一次性缴纳申报税款。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和省级城市税局可以通过资源共享及时检查的纳税人信息,可不会再规定纳税人递交,便捷众多纳税人;
4、特惠目标有一定的扩张:《契税法》在原来特惠基础上,提升了对一部分非营利机构免税契税的要求。同时,《契税法》确立,夫妻关系续存期内夫妻间变动土地资源、房子所有权,遗嘱执行人通过承继承担土地资源、房子所有权可以享有免交契税特惠。
什么叫契税
契税就是指房产(土地资源、房子)产权年限产生迁移变化时,就当事人所订合同按产价的一定占比向业主征缴的一次性税款。
契税除与别的税款有一样的特性和功效外,还具备其个人的特点:
1、征缴契税的核心理念是因为确保房产每个人的合法权利。通过缴税,契税征缴机关单位便以***部门为名发送给契证,作为正规的产权年限凭证,***部门即担负确保产权年限的义务。因而,契税又含有官费特性,这也是契税有别于别的税款的主要特性;
2、纳税人是产权年限承担人。当产生房产买卖、典当、赠与或互换行为时,按迁移变化的价值,对产权年限承担人可征一次性契税;
3、契税选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地产权产生迁移变化行为时,对纳税人以一定占比的征收率征税。